江苏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缴纳残保金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

为了帮助江苏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业务,熟悉掌握残保金相关政策法规。9月5日,江苏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联合天宁区残联及税务部门在天宁人才大厦举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缴纳残保金业务培训会”。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科科长王亚,天宁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汪恬,副科长马健分别授课。产业园副总指挥吕群,管委会副主任朱文青、天宁区残联相关领导及20多位入驻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会。

微信图片_20240906160322


微信图片_20240906160335


活动中,王亚首先从残保金政策解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常见问题、认定口径三个方面入手,把残保金政策、年审实操、会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都一一做了详细的介绍。细致详实的授课内容得到了现场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微信图片_20240906160339

微信图片_20240906160712


第二阶段的残保金征收业务培训中,马健从残保金征收对象、计算方法、优惠政策、征收管理、具体操作指引等方面入手,详细的分享了残保金征收政策、管理及风险防控三大方面的内容。

微信图片_20240906160343

微信图片_20240906160817


活动最后,区税务局汪恬科长还借活动机会,为学员们做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行业税收政策的专题辅导。她从税务角度出发,介绍了两种业务的认定方式、计税方式及相关政策,并特别指出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或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只能选择一种计税方法,不得根据不同客户、不同业务,分别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微信图片_20240906160347

微信图片_20240906160907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QQ咨询
工作时间
9:00 - 11:30
13:00 - 17:00